那么,该如何解决呢?是不是放弃以GDP考核的这套县竞争制度?答案是否定的。要做的是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制度来实现扬长避短,为了继续保持这一制度的优点,鼓励地方的发展干劲,同时去掉由于“动物精神”带来的盲目性和控制整体风险,操作上无非2种方式。
一是减少竞争主体总量,减少GDP锦标赛的参与选手数目。最近一年,中央政府一直在批复都市圈或者重点建设区域的整体规划,使得我国经济布局的三纵两横之势呼之欲出,在这些线上布局的40-50个超级城市和都市圈将成为未来参与竞争的主要选手。当新一轮重点建设和城市化集聚在数目有限的超级都市圈及其周边卫星城镇系统时,抓大放小就会强化中央政府的协调指导能力,也更容易实现政令畅通。
二是在这些新的城市实施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模式,会使得行政层次扁平化,极大地提升行政效能。而且如果进一步的投资都限制在这些有限的重点建设区域,投资密度和强度的提高带来的规模经济效应和虹吸效应就会全面显现,辅助于城乡统筹政策,人口和产业自然就会开始聚集,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到渠成,从而有可能真正实现在聚集中走向平衡增长。再辅助于改变竞争主体行为模式的考核机制,例如在现有考核指标体系下增加考核民生和减排指标方面,则既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又可以敦促决策主体统筹考虑,使得产业结构和城市布局更趋合理。(作者系西南证券研究发展中心副总经理、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