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 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不锈钢制品(GB9684-2011)》12月21日发布实施。与旧标准《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GB9684-88)》相比,新标准对铅、镉、镍等重金属的迁移限量指标都作出调整,其中铅的迁移限量指标从0.2毫克/立方分米调至0.01毫克/立方分米。
根据新标准,在不锈钢食具容器的理化指标中,铅与镍的迁移限量指标为下调,而铬与镉的迁移限量指标有所上升,分别从0.1毫克/立方分米、0.004毫克/立方分米上调到0.4毫克/立方分米、0.005毫克/立方分米。而今年11月令苏泊尔深陷“质量门”的锰金属限量指标未列入新标准。
据卫生部食品安全标准处负责人介绍,在接触食品过程中,不锈钢制品中的重金属可向食品迁移,从而会造成食品安全问题。新标准之所以未对锰的迁移限量作出规定,主要原因是锰为人体的必需微量元素之一,成人的锰适宜摄入量为3.5毫克/天,该数值远远高于达标材料所造产品的迁移限量。因此,只要不锈钢食具容器生产商使用符合标准的不锈钢材生产,其产品的锰迁移量就不会给使用者造成健康危害。而上调部分重金属迁移限量指标,则是为了使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在保护消费者健康安全的前提下,促进整个不锈钢食具容器制造行业的健康发展。
新标准同时要求,在不锈钢产品或者最小销售包装上应标注不锈钢种类和牌号,以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锈钢食具容器中接触食品的不锈钢部分,应选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不锈钢材料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