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新年伊始,江苏大丰市又爆血铅中毒事件,51名儿童被查出血铅含量超标,多人属中度铅中毒住院治疗,当地一家电池企业被定为“祸首”,已被责令停产搬迁。
刚刚过去的2009年,令人心酸的铅中毒事件不断映入公众眼帘:在陕西凤翔县、湖南武冈市以及江苏邳州市,都发生了程度不等的铅中毒事件,如今,悲剧又在大丰上演,岂能不让人痛心。
“血铅事件”为何频现,究竟谁该担责?浮出水面的“祸首”当然是那些制造污染的企业,他们重利润轻环保,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废渣,损害群众生命健康。但深究根源,地方政府则更应该深刻反省。
这表现为,一是招商“饥渴症”导致不分良莠。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打着扩大就业的幌子,层层下达招商指标,完不成任务的严肃问责,重压之下只要招来项目引入资金就是“英雄”,至于是否给当地环境带来危害,早被置于脑后。因此,致使很多污染项目借机乘虚而入。
二是唯GDP至上催生对污染企业的暧昧、庇护。据大丰村民反映,自从电池厂落户后,村庄环境急剧恶化,空气中时常飘着难闻的怪味,可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家污染企业却顺利通过环保验收,以及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大量事实说明,少数地方为保GDP增长和财税来源,不愿痛下决心治理污染,这其中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污染企业能给当地带来财富。
接二连三的铅污染事件不仅严重危害公众健康,而且透支政府公信力,损害社会和谐。“血铅事件”绝不能重演,一切损害生命健康的污染企业都该斩草除根,这既关乎环境生态,更关乎民生与稳定。
各级政府部门需要从招商引资源头抓起,变招商为选商,让优秀的企业进驻,真正把扩大就业作为一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而不是不分良莠多多益善,同时必须用最严格标准、最严厉手段强化对环境高危企业的监控。如此,才能杜绝“血铅事件”的发生。(尹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