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紫金县血铅超标续:2名官员涉嫌受贿被起诉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2/21 14:26:15

  环保部门负责人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导致电池公司违规排放废水废气,96名村民血铅中毒,其中包括57名儿童,直接导致经济损失200多万元。昨日,省检察院公布十大破坏生态文化建设公诉案件。据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从评选出来的案例和全省各市报送的案例可以看出,广东省环境资源遭到破坏的案件成频发态势。昨日会上,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道,十大公诉案件评选范围为2010、2012年两年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办理的已依法提起公诉的案件。从罪名上涵盖了污染环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滥伐林木罪,以及背后职务犯罪罪名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受贿罪等。

  典型案例


  A


  官员渎职受贿村民血铅中毒

  2011年5月6日下午,河源市紫金县临江镇村民反映,河源市三威电池有限公司(下称三威公司)违规排放废水废气,致使周边村民检验出疑似血铅超标。同年5月13日,省环保厅等部门启动应急预案联合成立省政府调查组,并赶赴河源调查该血铅事件。根据2011年5月30日广东省政府调查组技术组的调查报告,共检测三威公司周边村民血样2231份,检测结果血铅超标者254人,达到血铅中毒标准者96人(其中成人39人,儿童57人),直接经济损失223.1545万元人民币,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同年6月13日,省检察院反渎局联合河源市和惠州市检察院成立专案组,调查该血铅事件背后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问题。经查,发现河源市环境保护局(下称河源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明亮,河源市环保局监督法规科科长崔伟平在三威公司环保验收审批环节违反报批程序,导致不符合环保验收条件的三威公司通过了验收,得以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正式投入生产,以致发生震惊全省的河源市紫金县血铅事件。同时还挖出了二人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的行为。

  据了解,现何明亮、崔伟平已被检察机关以滥用职权、受贿罪起诉至法院,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队长万元落袋一方水土遭殃

  像河源三威电池有限公司污染案这样挖出背后“保护伞”的典型案件不止一件。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环保办巡查执法队长赖国良两次以罚代刑,收受贿赂,没有将刑事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0年3月,被告人赖国良在查处蔡永强无证经营的硫酸铜厂污染环境案件中,明知蔡永强大量购进硫酸铜水提炼铜粉,且没有对工业污水作无害化处理,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已涉嫌构成环境污染犯罪,却没有及时将该案上报司法机关处理,致使蔡永强的硫酸铜厂继续大量排放污水严重污染环境,直至2012年2月被取缔。其间,还先后分五次收受该厂管理人员曾某玲通过龙塘镇环保办副主任曾某武送给的人民币共1万元,放纵犯罪行为发生。

  两年后,赖国良又与时任龙塘镇环保办主任的郭锦标在处理农定云涉嫌污染环境案件过程中,明知农定云非法在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民平村委向西村砖厂附近焚烧工业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及固体废渣,对大气、土壤已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但为牟取本部门私利,以罚代刑,收取农定云的罚款人民币2000元后,没有将农定云和罗兴新涉嫌污染环境的犯罪案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清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赖国良被法院以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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