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紫金铜矿湿法厂污水池突发渗漏环保事故,9天以后,上杭县政府才正式通报这一事故。7月13日,紫金矿业集团总裁罗映南才表示,涉事铜矿湿法厂已经无限期停产,全面开展整改。目前这一事故已导致当地棉花滩库区死鱼和鱼中毒约达378万斤,废水渗漏量达到9100立方米,当地居民几乎已经不再饮用自来水,而是到市面上买水喝。
这是一起环保事故,更是一次公共危机。我们看到,企业的解释、政府的回应与当地民众的看法不在一个层面。紫金矿业在公告中,将事件主要原因归咎于“天灾”,上杭县政府没有回答为什么9天以后才通报事故,对于在此次事件之前县城居民几乎没人敢吃自来水的状况,政府没有发布公告和信息,对于死鱼数量,新华社报道是378万斤,政府又用58万斤予以否认。民众对企业并无明确意见,但质疑政府对此一事件的态度,总的来说,在当地民众那里,这是一起十分严重的事件,他们通过身体感受和生活经验,判定问题已经严重到没有多少商量的余地,但政府至今并无对事件是否严重,如果严重,又到何程度作出结论。
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我们应当明确,事后补救跟责任追究不能混淆。企业解释称这是“天灾”,并已作出内部处理,但是否仍要面临行政处罚,是否涉嫌重大环境事故污染罪;一地政府在民众上门反映问题后仍然不疾不徐,是否瞒报,在社会已出现心理恐慌时仍无稳定民心的信息发布和得力措施,是否失职,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要不要承担责任,这些问题都需要一个客观、公正的调查,并向社会予以说明。
相比于企业,政府责任更值得拷问。当民众面对环境污染时,他们找的不是企业,而是一级政府,其意无非希望政府履行其本应承担的监管之责,政府不告诉他们要不要调查,不告知将采取何种方式应对,以冷漠处之,不仅违背基本的权力操守,也使本已陷入无助的人心继续沉沦失望。环境污染是事故,人心的沉沦与恐慌也是事故,环境污染如果难以避免,则人心的沉沦与恐慌应尽力抚慰,一个不能安抚人心,不能消除恐慌的政府,将怎样赢得民众信任?
近年,一些环境污染事故频发,如陕西凤翔和湖南武冈血铅超标事件,事发当初均有民众反映,不过都被地方政府忽视或掩盖,危机之被关注,在于它们以某种方式爆发,可能是自然因素,也可能是社会或人为因素,没有爆发,没有事件,危机被一定程度地许可存在。对此次紫金矿业环保事故而言,追责是必需,但我们也认为,追责未必就能够让人们走出危机。这家企业的污染问题早已存在,死鱼现象也不始于此次渗漏事故,早有村民向政府反映,但没有回复,据上杭县政府知情人透露,以前“死鱼事件”发生后,政府第一反应是掩盖事实。也就是说,污染早已是当地民众生活的一部分,成为他们难以摆脱的生活背景。
作为一个重大事故的环境污染可能会被处理,但嵌入日常生活的环境污染如何去治理,则是更加沉重的疑问。说起环保,今天似乎没有人不重视。公众环保意识在高涨,政府文件在强调,环保部门有点名,有披露,但透过一些污染事故,我们有时难以判定,一个地方、一级监管部门对污染持何种态度,污染是允许,还是不被允许,如果被允许,污染到什么程度被允许?民众对问题的反映是根本无需理会,还是仅仅“知道了”,又或是要被视为一道解决问题的指令?哪一个更具稳定性,值得深思。